安徽金寨率先在全国试点城镇居民合作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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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22:21 央视《经济信息联播》 | |||||||||
从今年11月开始,安徽省金寨县率先在全国试点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只要参加合作医疗,同样可以获得医疗补偿,从而实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全面覆盖。 今年33岁的下岗女工徐燕,近日因患胆囊结石住院开刀,总共缴纳了2000多块钱的医疗费,在她出院的当天,她又从医院领回了1070元,这是徐燕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获得
金寨县居民徐燕说:“参加这个合作医疗给我报了一千多块钱,我觉得对我个人经济困难给了一些帮助,非常高兴。” 金寨县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以自愿的方式每人每年只须交纳30元,一旦生病住院或慢性病门诊产生的费用,都可以获得最高达1.8万元的医疗费用补偿。在此之前,由于城镇只开展了职工医疗保险,那些不在单位就业的城镇弱势群体看病时只能自掏腰包,经济压力很大。 金寨县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办公室主任安朝玉说:“ 主要是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空白,它的着重点,特别是下岗职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目前,金寨县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居民达到了8万1千多人,占符合参保条件人数的91%。城镇居民合作医疗试点成功后,将在安徽逐步推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