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李银河质疑 色情网站案主犯被判过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0:08 东南快报

  11月2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审判处“情色六月天”网站老板陈辉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近日,社会学者李银河在题为《太原淫秽网站案质疑》的文章里,李银河认为法院对陈辉的判罚“有违法律的公平”。

  李银河:

  淫秽品法侵犯言论自由

  李银河认为“淫秽品法”应该取消是基于四点原因——“所有的现代社会都没有淫秽品法”,而中国竟然仍保留相关法律,并且继续执行,因此“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淫秽品法与宪法中的言论及出版自由相冲突”,因为“淫秽品是言论不是行动”,所以要么取消言论自由权,要么取消淫秽品法;“淫秽品法在中国目前已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有100人在做同样的事,只有1个人被判刑”,有违法律公平;淫秽品法带有“阶级偏见”,因为“广大底层群众有消费需求”而“上流社会不屑于观看”,淫秽品法是“按照上流社会的价值和审美观制定的法律”。

  民法专家:

  她曲解了社会的道德准则

  对此,复旦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陆志安博士明确表示不赞同,“据我了解,绝大部分国家都对淫秽品作出各种限制和规定。绝大部分国家都有淫秽品法律法规。”复旦大学民商法专家季教授则认为李银河的“中国还没有走出性的中世纪”的说法完全没有依据,曲解了社会的道德准则,且不说在一些宗教意识浓厚的国家,色情和淫秽为法律不容,就他所了解的现代西方国家来说,几乎都有对淫秽色情产品的约束和规定。

  另外,记者昨日在某门户网站科技频道看到,有关“您如何看待情色六月天一案?”的网络投票得到了网友的积极响应,在总共2180的投票中,有69%的网友认为“判得太重了”。根据太原中院的判决书和司法解释,陈辉的判决达到了“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上限。至于判罚是否过重,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学者认为“判罚不能过分受社会评价左右”。这个判决“合法、适当。选择上限是法官裁量的结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