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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牌民办校暂停招生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0:45 华夏时报

  六部门评估设合格、黄、红牌标准

  红牌民办校暂停招生资格

  本报记者王禁报道从下月起至明年4月,市教委等六部门将对民办高教机构办学状况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黄牌的学校将不能招生,为红牌的学校则要被依法处理。

  昨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评估范围包括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的民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培训机构、函授机构等。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门聘请评估专家制订《评估方案》,指导评估工作。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市教委已对本市20多所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进行了评估,此次是继续完成上一次的评估工作,“此次聘请的专家都是专门从高校请来的教授、高校高级管理人员、其他部门管理人员”。

  此次评估结论分为合格、黄牌和红牌。评估合格的学校准予在2007/2008学年招生;评估结论为黄牌的学校,在明年4月底前可申请复评一次,若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有关部门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在整改期间学校须停止招生活动;评估结论为红牌的学校,本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

  该负责人称,此次评估由六部门联合行动,各个部门将按照本部门的规定对红牌学校进行处罚,“市教委将停止红牌学校招生资格,直到学校整改后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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