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差别电价政策扩大到八行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1: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记者昨天从省物价部门了解到,我省实施差别电价政策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用电价格将提高。

  据了解,我省自2004年6月实行差别电价政策以来,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的企业受到明显冲击,部分企业因为成本大幅度上升而被市场淘汰,执行差别电价的企业用户数量和用电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根据国家最新差别电价政策规定,差别电价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对已经实行差别电价的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和钢铁6个行业继续实行差别电价的同时,将黄磷和锌冶炼2个行业也纳入差别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并将上述高耗能行业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划分标准提高。

  此外,提价幅度加大。今后3年内,将淘汰类企业电价提价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05元钱调整为0.2元;对限制类企业的提价标准由现行的每千瓦时0.02元调整为0.05元。而且还规定,各地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高标准。

  (孙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