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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元买回个反向贵妃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1: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1月27日讯花了两万多元购买的一套高档沙发,可中间的贵妃椅方向却是反的,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约定不明确,这让青岛市民张女士惹来了一场纠纷。今天,经过消协调解,商家承认工作有疏漏,并答应免费给消费者予以更换。

  据张女士反映,10月份,她在崂山某家私销售公司订购了一套沙发,价格为24000元,约定11月中旬送货,先付定金5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并在商家自制的格式合同上签了
字。11月15日商家送货上门,并收取余款19000元。当沙发摆放到客厅时,张女士一眼看出“贵妃椅”的方向反了,和沙发不能形成一体,根本无法正常使用。张女士当即就找该公司负责人要求给予调换。可商店负责人却说:贵妃椅的方向反了不是他们的责任,他们是按照当初张女士订的货来做的,并拿出了当初的订货合同,说要换货可以,但要张女士承担换货费、运输费等费用2500元。

  崂山消协经调查核实,张女士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双方对贵妃椅方向颠倒没有异议,分歧主要是在对合同的部分条款理解上有出入:张女士说,在订沙发时,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已看过房间图纸,她也讲明了房间大小、朝向及沙发摆放的具体位置等有关情况,又特别强调了贵妃椅是正方向的,而合同上注明的是“123”,我们认为就是正方向的一套,出现错误的责任不在我们;而该公司则否认有此事,仅强调是依据合同办理的。在该自制格式合同上,货物名称栏填有“沙发”字样,在货物代码栏、规格及型号栏仅填有“123”字样,对“123”,商家的解释是“1”是贵妃椅,2是双人的,“3”是三人沙发组合为一套。合同上并没有具体标明方向。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由于该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存在两种解释,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张女士的说法应予支持。后经调解,该公司承认部分合同条款填写不规范,并同意为张女士在20天内免费更换贵妃椅。


记 者 刘大正  通讯员 刘克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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