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元买回个反向贵妃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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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1: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青岛11月27日讯花了两万多元购买的一套高档沙发,可中间的贵妃椅方向却是反的,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商家提供的格式合同约定不明确,这让青岛市民张女士惹来了一场纠纷。今天,经过消协调解,商家承认工作有疏漏,并答应免费给消费者予以更换。 据张女士反映,10月份,她在崂山某家私销售公司订购了一套沙发,价格为24000元,约定11月中旬送货,先付定金5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并在商家自制的格式合同上签了
崂山消协经调查核实,张女士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双方对贵妃椅方向颠倒没有异议,分歧主要是在对合同的部分条款理解上有出入:张女士说,在订沙发时,该公司的销售人员已看过房间图纸,她也讲明了房间大小、朝向及沙发摆放的具体位置等有关情况,又特别强调了贵妃椅是正方向的,而合同上注明的是“123”,我们认为就是正方向的一套,出现错误的责任不在我们;而该公司则否认有此事,仅强调是依据合同办理的。在该自制格式合同上,货物名称栏填有“沙发”字样,在货物代码栏、规格及型号栏仅填有“123”字样,对“123”,商家的解释是“1”是贵妃椅,2是双人的,“3”是三人沙发组合为一套。合同上并没有具体标明方向。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由于该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存在两种解释,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对张女士的说法应予支持。后经调解,该公司承认部分合同条款填写不规范,并同意为张女士在20天内免费更换贵妃椅。 记 者 刘大正 通讯员 刘克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