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日照分析捍卫市民阳光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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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1: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新华社杭州11月27日专电新建的高楼大厦不能让住宅建筑受“委屈”。浙江省杭州市规划局决定今后要对新建高层建筑推行“日照分析”,捍卫市民的“阳光权”。 杭州市规划局日前发布《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新定的日照标准为:受遮挡的住宅建筑主要朝向的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教学楼教
这主要用来规范杭州市城区的新建高层建筑。这些新建高层建筑包括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等建设项目。如果新(拟)建的建筑挡住了附近住宅的住户,建设单位必须征得这些受影响住户同意,并且签下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