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校车排查专项整治一天逮4辆“黑校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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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2:42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 阮丽张 本报讯 昨日,4辆混迹市区校园的“黑校车”被鲤城交警大队抓了个正着,车主也随即收到整改通知。 昨日上午,鲤城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一所小学校门口,发现一辆面包车上坐满学生
鲤城交警大队民警许志良说,正规校车必须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而后由交警部门审批。合格的校车,要在车身喷涂“校车”标志,正面为纯黄色底、深绿色边的椭圆形,“校车”两字为深绿色华文新魏体(加粗)。此外,对校车驾驶员有更严格的管理,凡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6分以上,或者发生过负主要责任以上一般事故的驾驶员,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备案,学校不得聘用其驾驶校车。当天共有4辆“黑校车”被查,此外,一辆正规校车未按规定派至少一名教师陪同,也收到了整改通知。 泉州市区目前仍有许多从事接送学生业务的“黑校车”,有些校车虽然证照齐全,但未经教育、交通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接送业务,更有一些没有证照的“黑校车”经常超载。许志良说,对无牌证和超载的“黑校车”,交警将严厉打击。如果是证照齐全的“黑校车”,首次发现将以教育和责令整改为主;屡次不改,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主处3000~5000元罚款。 据了解,11月21日,黑龙江省双城市一辆“黑校车”坠河,造成8名小学生死亡,39人受伤的惨剧。事故发生后,泉州市交警支队迅速在辖区内开展校车排查整治行动。交警部门要求各学校必须对接送学生的详细情况排查摸底,对机动车(几名学生合租汽车)接送的、非法拼装车辆接送的、非机动车(几名学生合租三轮车)接送的,在30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教育局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