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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杀17岁坐台女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3:0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17岁的歌厅坐台小姐小倩(化名)被无业男子吴晓唱反绑在床上杀死。近日,吴晓唱被市一中院判处死刑。

  2月14日情人节早上7点40分,宣武区一住宅楼的居民葛某找到物业值班员小李说,“昨天晚上听见住34号的女孩喊救命”。小李来到34号房门前,发现门并没有锁上,推门见床上有个女子手脚被绳子捆绑在背后,趴在床上,身上、床上有血,小李马上打电话报警。

  警方查明被害的女子叫小倩,只有17岁,在一家歌厅上班。据小李回忆,2月14日凌晨3点他曾看见以前住在楼里的男子吴晓唱来过。据了解,25岁的北京人吴晓唱曾向小倩勒索钱财。2月17日,民警将吴晓唱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查明,2月14日凌晨2点多,吴晓唱准备了尖刀、尼龙绳等作案工具,来到了小倩的租住处准备抢劫。在小倩家中,他持刀威胁,并将小倩捆起来殴打,抢走手机、700余元现金及工商行的银行卡1张,吴晓唱还威逼小倩说出了密码。之后,吴晓唱到附近银行试验密码,还取出了5000元。他怕事情败露,又返回小倩的住处,并用尖刀割断了小倩脖子。此后,吴晓唱先后又从小倩的银行卡内提取1.5万元。

  法庭审理时,吴晓唱的律师向法庭申请对吴晓唱进行精神病鉴定,并向法庭提供了吴晓唱的亲属曾患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明、挂号证。一中院委托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科对吴晓唱进行鉴定,结论为吴晓唱没有精神病性症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晓唱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两罪并罚判处他死刑。

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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