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工作中被撞身亡雇主被判赔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3: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王野郊退休打工的孙老汉,在赶往单位的路上横跨铁路,不幸被火车撞上,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死者妻子以丈夫因工死亡为由,将雇主告到法院要求赔偿。11月27日记者获悉,法院判决雇主承担部分责任,赔偿5万余元。

  几年前,孙某从所在单位办理了内退。2000年,60岁的孙某开始在刘某开办的一家照明器材厂工作,担任副厂长职务,主管工厂的日常事务及工商税务等事。今年3月21日一早
,因厂房需要维修,孙某取工程款后在赶往工厂的路上,在和平区玉屏路附近的铁道上被火车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后认定,刘某与孙某是雇佣关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