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富阳 富春江开矿最高罚款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12 杭州日报

  本报讯 (富阳报道组 夏叶锋 记者 王力)富阳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近日表示,根据国务院今年8月修订完成并颁布,12月1日开始实施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今后如果在富春江两岸开采矿山,会受到最高100万元、最低50万元的罚款。

  富阳有鹳山、龙门古镇、黄公望森林公园等9处景点在“两江一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内。据悉,为保护富春江及两岸山体,近年来富阳市加大力度,关停了6家水泥
厂和所有在风景区范围内的矿山,并将在今年年底前对富春江两岸、高速公路和国道沿线的被破坏山体全部复绿,同时对富春江流域的采沙业进行严格控制。按照修订后的《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由景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或者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