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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农呼吁为白菜进城开方便之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19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11月27日讯(记者 刘文忠)大白菜进城销售有“绿色通道”,但这条通道不太畅通。“过桥过路费用照收,进了市区好多道路不让走。想不走弯路节省开支,太难了!”在今天的采访中,不少菜农呼吁有关方面能为大白菜进城广开方便之门,既让白菜更方便快捷地进入市民家庭,又为菜农节省时间和开支。

  平阴菜农王金山告诉记者,以前卖菜时,他也带过有关部门发放的“绿色通行证”
,但到了各处公路收费站,对方根本不认,“绕道吧,耽误时间不说,花的油钱比交的过路费还多,只好交钱了事。”现在王金山不论去哪儿卖菜,根本不提“绿色通行证”的事。让唐王镇唐东村菜农秦士强烦恼的是,每天早上7点以后到下午六七点以前,市区内好多道路都禁止农用三轮车、大货车通行。前些天,在市中区林祥南街露天市场卖菜的他,经王舍人镇—工业北路—北园路进入市区后,下了高架桥,在人民商场路口因为上了禁行路线,结果被罚了200块钱,“一天就算白忙活了。”秦士强说,以前他也出示过“绿色通行证”,但对方根本不认,照开罚单,“一年总要遇到几次。”

  市交通局运政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3年市交通局曾统一发放过一次“绿色通行证”,但该证仅限于在济南使用,有效期为一个月,此后再没办理过。因此,菜农手中现有的所谓“绿色通行证”,其实早已作废。该工作人员还表示,“绿色通行证”并不是万能的,经过道路、桥梁的收费站时,并不能因为有“绿色通行证”就可以免除交费义务;进入市区后,同样必须遵守公安部门的规定。据了解,在山东境内,国道205、309、104,省道803、323和滨博、济青、济南北绕城、京福等高速公路为“绿色通道”示范建设道路,途经的整车并合法装运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享受降低一个车型减征车辆通行费的政策,但这些货车在经过公路收费站(点)时,必须按指定车道通过。

  凡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货运车辆,必须凭装载货物或货单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并按指定车道通过收费站;凡明显违法装载、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车辆,不能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

  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除二环路没有限行农用三轮车、大货车外,市区其他道路原则上全天禁行大货车、农用三轮车。对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目前我市并没有明文规定限行、准行路线。根据开设“绿色通道”的要求,在市区各个入口处,运输户凭手续都可以办理临时通行证,该证件标明市区哪些道路允许通行、哪些道路不允许通行。对于没有办理临时通行证或有临时通行证但不按规定行驶而违章的,交警部门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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