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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扩大城管执法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20 深圳商报

  深圳拟扩大城管执法范围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城管工作报告,准备将执法内容从9项扩大到22项

  【本报讯】布吉等六街道办扩大城管综合执法范围的试点可望推向全市。昨天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市政府提交的城管工作报告时,对我市城管部门坚
持改革创新、依法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市城管局在会上透露,我市城管综合执法将继续扩大范围,目前正准备将执法内容从9项扩大到22项。

  综合执法试点可望推开

  深圳是国务院批准的综合执法试点城市。从2001年11月起,我市开始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将涉及各个部门分别行使的9个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交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达到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效率不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使城管处罚专业化、统一化的目的。

  改革5年来,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清无行动”、“拆违行动”等历次攻坚战中,各级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成为城市管理攻坚克难的主力军。据初步统计,目前城管日均执法总量达到6945宗,已是2000年日均执法总量377宗的19倍,效率提高近10倍。

  在此基础上,今年4月28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在龙华、布吉等六街道办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试点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增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12个方面有关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使综合执法范围再次得到扩大。

  经过半年实践,这项试点已得到市政府肯定。11月22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城管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今后将“参照布吉、龙华等六个街道办事处的执法体制和机制,不断扩大城管执法范围。”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计划把该试点在全市城管系统推开,并且要根据实践的情况,适当调整和增加个别项目,最后的综合执法事项可能达到22个方面以上。

  “双四禁令”强化队伍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市政府报告坦言还存在若干薄弱环节:个别队伍仍然存在不文明、不规范执法现象,市、区、街沟通协调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区内外城市管理工作存在不平衡现象;户外广告失控现象亟待扭转等。报告还从城管队伍自身建设、执法环境越来越严峻、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等方面分析了原因。

  报告指出,针对存在问题,今年8月市城管部门出台了“双四”禁令,整肃纪律作风,明确规定了“四个必须”和“四个不准”。“四个必须”是:必须由两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带队执法;必须着执法制服执法;必须持有效证件执法;必须用统一标识的专用执法车辆辅助执法。“四个”不准是:不准私自驾驶或使用执法车辆从事非执法活动;不准驾驶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在非执法行为时出入酒楼、商场或娱乐场所;不准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故意遮盖、涂改执法车辆号牌;不准按照行政执法统一标识喷涂非行政执法车辆外观。

  委员们昨天审议报告时指出,随着城管综合执法范围的扩大,一个执法队员可能面临更多执法任务,对其各方面素质要求更高,因此必须加强训练和学习,提高法律、技能等各方面的水平。大家还认为应加强城管工作立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并解决执法环境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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