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监督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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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20 深圳商报 | |||||||||
市委理论中心组召开扩大学习会 领导干部集体学习监督法 【本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于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使党委、人大和“一府两院”的负责同志了解熟悉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
李德成、谭国箱、白天、李意珍、王穗明、崔晓汉、戴北方、王京生、刘应力、吕锐锋、王毅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参加学习会。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庄礼祥主持会议。 监督法已于今年8月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学习监督法,正确理解监督法的基本精神,是党委、人大和“一府两院”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讲人乔晓阳在全国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多年,自始至终参与监督法的酝酿、调研、起草、修改、定稿全过程,并参与过其他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和最后定稿工作。 乔晓阳的演讲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深刻阐述了制定和实施监督法,将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发挥这个制度的特点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挥重要的历史性作用。同时,他还围绕监督法的制订过程、主要内容、怎样贯彻实施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他指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因此一定要把监督法贯彻好、实施好。 参加学习会的还有: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正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区区委书记、区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