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商买地两年不动工 郑州市政府将无偿收回使用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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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26 东方今报 | |||||||||
今报郑州讯 买了土地超期两年还不动工,就没机会动工了。根据郑州市政府昨天公布的规定,政府将收回这块土地的使用权。 针对一些公司、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按项目规划时间开工,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的情况,郑州市政府做出决定:超过规定期限1年还未动工建设的建设用地,将被收取土地闲置费;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经市、县(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动工的情况除
近几年,伴随郑州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设用地增长过快,违法违规用地的现象增多。鉴于此,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目前,郑州市不少大房地产商,纷纷盯住了市区内最后的“战场”——城中村。政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城中村土地确定为国有土地性质,并按国有土地进行登记和管理。未经确定性质的土地,当地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建设规划手续,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郑州市以后将在每年年底前,由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经济、规划、房管等部门,编制下年度的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土地出让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人,如果被查出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查处不力,将会被追究责任。 此外,郑州市决定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重点查处2004年以来的非法用地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