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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受害者可获医疗援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28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罗小光朱阳夏)26日本报3版《主城建庇护站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一文见报后,昨天重庆协和医院致电本报记者,表示愿意为我市家庭暴力受伤者提供医疗援助。

  针对五类人群

  协和医院负责人林开伦告诉记者,医院成立五年来,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得知政府将为我市家庭暴力受伤者提供接收医院时,协和医院愿意拿出一部分医疗资源无偿地回报社会,为我市家庭暴力受伤者提供医疗援助。

  具体援助方案如下。

  一、援助对象:遭受家庭成员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暴力手段,造成身体伤害的市民。

  二、援助条件:A.城市人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无固定经济收入且没有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B.农村人口年收入低于国家级贫困县人均收入标准,无固定经济收入且没有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C.农民工;D.下岗工人;E.残疾人。

  三、援助程序:家庭暴力受伤者持本人身份证明、贫困证明、低保证明、当地居委会证明材料均可向医院申请医疗援助。

  将分三个等级

  林开伦说,该医院的援助分三个等级。家庭施暴情节特别恶劣,受伤者家庭特别困难,该院将全部免除所有医疗费用和床位费;被施暴者依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属重伤的,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减免40%%,免床位费;被施暴者依照《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属于轻伤的,住院期间所有费用减免30%%,免床位费。

  林开伦说,今年3月,协和医院曾与市妇联和重庆晨报一起,为全市五千多贫困妇女免费普查子宫肌瘤,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该院今后将用更多的实际行动帮助社会的弱势群体,服务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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