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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原创”洗刷 起诉卖碟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日前,成都音乐人王超以《花季王朝》中的《喜唰唰》等歌曲涉嫌抄袭他人作品、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卖给他歌碟的总府图书音像城的主管部门——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和录制唱片的百代子公司——上海步升大风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风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责令两家公司赔偿他总共47.5元的损失。昨日上午9时,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起诉:《喜唰唰》与国外歌曲雷同

  王超的代理律师姚飞称,今年2月24日,王超在总府图书音像城买了一张由上海大风公司出版的歌碟《花季王朝》。在歌碟的歌词单、宣传海报以及花儿乐队发行这张专辑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词曲是公司的签约歌手、花儿乐队的主唱大张伟原创的,但王超听了歌碟后发现,碟中《喜唰唰》等至少8首歌与国外知名音乐雷同!

  姚飞律师称,作为消费者,王超有知道歌碟《花季王朝》是否是歌碟词曲单上标明的词曲者原创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但新华文轩、上海大风公司明知歌碟中部分词曲非词曲单上标明的词曲者原创,却故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了与预期真实目的不相符合的歌碟,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此状告这两家公司,并要求对方返还购买歌碟的22元钱,并赔偿购买歌碟一倍的损失以及3元1毛5分的精神损失费。

  在姚飞律师出示的证据中,还有大张伟在2006年3月16日独家在新浪网上发表的一封《致媒体的公开信》,其中提到:“我承认我的音乐确实存在瑕疵,以后会尽力避免。”

  被告答辩:借鉴并不代表抄袭

  新华文轩的代理律师称,公司销售的是合法的出版物,销售的产品是真实的,因此不存在欺诈了消费者。请求法院驳回王超的诉讼请求。

  上海大风公司昨日委派了一名张姓律师专程从上海赶到成都出庭。张律师表示,作为百代的子公司,公司出版的音像制品都是合法的出版物,并不存在侵权行为。张律师称,大张伟曾经发表声明承认自己的作品有借鉴他人的元素,但是已经与版权的所有人达成了共识。借鉴并不代表抄袭。也就是说,大张伟就是这些作品的原创作者。张律师还提出,音像内容本身是否是原著不在本案审理范畴,因为王超不是原著者本人。张律师表示,在《花季王朝》的宣传海报和外包装上并没有做是原创的宣传,而只是在歌单中有词曲者大张伟的字样,不属于欺诈行为。因此同样请求法院驳回王超的诉讼请求。

  本报记者 李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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