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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炸弹送给分手女友 获有期徒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4: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曾全(化名)是双流县大林镇人,因犯盗窃罪蹲了近10年监狱,2005年6月被释放后,曾全和29岁的离婚妇女黄霞(化名)恋爱并同居。然而不到一年,今年5月6日黄霞嫌曾全太穷,提出分手并搬回了华阳镇娘家居住。曾全苦劝黄霞回到身边,但黄霞却称自己即将结婚。于是,曾全要求黄霞拿300元“分手费”,否则就要送给她“三件礼物”。

  谁知原本答应付“分手费”的黄霞迟迟不给钱,也不接他的电话,曾全便于5月21日
晚10时许将“第一件礼物”——一枚自制炸弹挂在黄霞的家门口。黄霞的哥哥晚11时左右回家开门时,触爆炸弹,将卷帘门炸了一个坑,幸好没伤到人。5月22日晚曾全被警方抓获。双流县法院审理认为曾全犯爆炸罪,昨日判处曾全有期徒刑3年。

  周敏 砝宣 记者 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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