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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声明惹官司 省质监局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6:3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今年10月18日,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在其网站上发出“严正声明”,称其与“四川维权防伪服务中心”、“四川质量技术监督稽查信息网”无任何关系,希望社会各界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今年10月30日,四川维权防伪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维权中心)向成华区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省质监局“严正声明”侵犯了该中心的名誉权,并提供证据,证明维权中心及维权中心建立的四川质量技术监督稽查信息网(以下简称稽查网)均为由省质监局主管的单位。

  昨日,成都市成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这起纠纷的直接导火索就是“严正声明”。根据省质监局在声明中的说法,“社会上有一些以‘四川维权防伪服务中心’、‘四川质量技术监督稽查信息网’的名义,自称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下属部门”,因此省质监局声明该局与“四川维权防伪服务中心”、“四川质量技术监督稽查信息网”并没有任何关系。

  然而,维权中心对此声明表示了异议,“我们的主管部门就是省质监局。”

  法庭上,原告维权中心主任袁泉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他们与省质监局的关系,其中包括省质监局1999年批准维权中心成立的文件,也包括省质监局2000年委托维权中心建立“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稽查信息网”的文件,“当时省质监局建网的主要目的是为全省的稽查打假工作服务。”

  不过,被告省质监局代理律师刘晓勇对此并不表示认同。他表示,省质监局与维权中心之间只是合作、委托的关系,维权中心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并不是省质监局的下属单位,因此两者之间“无任何关系”的说法是成立的。

  袁泉表示,虽然维权中心的确是独立法人,但是在成立时必须要归口省质监局管理,“到现在为止,工商登记栏目中的主管单位都还是省质监局,怎么能说两者之间‘无任何关系’呢?”

  随后,法庭宣布休庭,对双方的说法进行取证之后重新开庭。

  维权中心主任:

  打压我们,省质监局想自己赚这笔钱

  “稽查网建立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省质监局为了建立自己的创收单位,所以才会排挤维权中心。”袁泉在法庭上这样陈述。

  据袁泉向记者介绍,稽查网建立后,主要是为全省的企业提供打假维权的服务,操作模式是企业以会员形式加入稽查网,每年缴纳一定金额的会费,随后稽查网会将各会员企业产品真假的辨别方法,以加密的方式发送给各基层质监稽查部门,这些部门就可以根据这些方法帮助会员企业准确打假。

  “会费每年要缴多少?”记者问。

  “每年1000到3000元不等。”袁泉说。

  “标准怎么定的呢?”

  “主要还是看企业给不给得起钱。”

  “目前你们已经发展多少会员了?”

  “到2003年的时候有3000多家。”

  “收的会费是维权中心与省质监局分还是全部归维权中心?”

  “全都归我们。”

  根据袁泉的说法,正是因为每年的会费,省质监局看到其中有利可图才想把维权中心排挤出去,自己来赚这笔钱。“2003年初,稽查网的经营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由于省质监局不好插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维权中心的财务管理,因此他们又设立了直属的事业单位------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该中心是省质监局直接领导的部门,而且其运作模式、客户对象与维权中心完全一样,加上省质监局采用口头否认维权中心等做法,对维权中心的声誉开始了各方面的打压。”

  “我们以前的业务现在都是由信息中心在做,而且信息中心的会员年费都在3000元以上,比我们还贵。这次发这样的严正声明,也是打击我们的手段之一。”袁泉补充说。

  省质监局代理律师:

  接到投诉,有权利和义务作出声明

  但是,对于袁泉的说法,刘晓勇当庭全部予以否认,“省质监局近来接到了大量有关‘维权中心’、‘稽查网’的投诉,省质监局觉得自己有权利和义务向公众作出声明。”他在法庭上陈述说,“省质监局的声明并不是针对维权中心、稽查网,而是针对借用‘维权中心’、‘稽查网’,打着省质监局下属机构名义的人或机构,也不是想借此打压稽查网,因此我认为‘严正声明’并没有侵犯维权中心的名誉权。请法院驳回起诉。”

  庭审完毕后,昨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赶到了省质监局政策法规处。据该处王姓副处长介绍,“维权中心跟省质监局之间肯定没有关系。”随后,政策法规处的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两份有关稽查网的投诉登记表,投诉日期分别为11月22日和11月27日,投诉人分别为邛崃市和德阳市的两家企业,他们都表示接到稽查网的电话,要求该公司带齐营业执照、代码证、产品质检报告等证书及1500元备案费,到该网登记备案。“平时我们经常都收到这样的投诉。”

  下午5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了信息中心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维权中心与信息中心没有任何关系,信息中心所提供的服务也与维权中心不同,“我们的确是2003年成立的,不过我们是省质监局直属的事业单位,而且我们并不提供什么加密的信息,我们提供的服务都是公开的。”据该工作人员介绍,虽然信息中心仍然要向会员企业收取年费,但是这些都是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收取的。

  究竟该案如何发展,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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