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长江发展委员会避免无序开发重复建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14 重庆商报 | |||||||||
经协会·相关声音 “长江流域的开发必须要有一个统筹的部门来负责,避免无序开发和重复建设。”合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林建称,建议国务院成立长江发展委员会,对长江流域发展事务具有决定权,但不干涉具体管理事务。
他认为,该机构应隶属国务院,由国务委员担任负责人,由各城市主管市长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参加。主要只能是对长江流域发展问题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政策与利益。委员会仅就长江流域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经济一体化等方面的事务进行管理,对于流域内发展事务具有决定权,但不干涉地方具体管理职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