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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严打制售假发票 8个月收缴假发票435万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1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廖志慧、通讯员王燕敏)昨日,我省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消息,从今年3月启动的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数十亿元,补税罚款1亿多元。

  省委、省政府对这一工作非常重视,组织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并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经过8个月的集中查处和重点整治,截至目前,全省已捣毁一批发票制假窝点,其中
大的窝点3个;法办发票制假、贩假不法分子75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的17人,依法实施劳动教养4人;收缴假发票435万份,其中定额发票票面金额1.2亿元;处罚用假发票纳税人2557户,纠正用假发票虚列成本(支出)20多亿元。

  假发票泛滥已成为危害社会的毒瘤,不仅造成税收大量流失,还滋生腐败。全省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地打击了假发票的制、售、用等违法行为,维护了经济秩序,堵塞了税收漏洞,增强了公民法制意识,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据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持续到年底。相关报道隰第五版

  打击发票犯罪 维护经济秩序

  

  昨日,省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以下5起发票犯罪案例。

  利用假发票虚列成本 东鑫公司被查处

  武汉市东鑫集团有限公司利用假发票和真票假用手段,虚列开发成本7479万元,偷逃国家税收,目前被税务机关查处,已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996万元。

  今年4月,武汉市地税局在房地产一体化专项稽查和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隶属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地税局管辖的东鑫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鑫海花城”一、二期项目开发过程中,利用假发票17张、真票假用2张,虚列建安工程成本7479万元,其中一期工程虚列成本4314万元,偷逃税款863万元;二期工程虚列成本3165万元,由于不到纳税期,经整改尚未对税收构成实质性影响。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查处,除责令该公司补缴各项税费1309万元外,对该公司偷税行为处以553万元的罚款,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133万元,对不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上述补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996万元已于11月13日前全部追缴入库。鉴于该公司偷逃税款已占应纳税款的35.5%,符合重大偷税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标准,武汉市地税局已责成东西湖区地税局将东鑫集团有限公司偷税案移送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利用假发票偷逃税款 六人被逮捕

  荆州市地税局在开展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中,查获两起利用假货物运输发票偷税大案,挽回国家经济损失57.9万元,犯罪嫌疑人李反修、周建新等6人被依法逮捕。

  今年8月,荆州市地税局在发票整治中采取逆查法对所管辖的汉宜高速公路项目工程部进行发票检查时,发现承接该项目运输业务的荆州市亿强实业有限公司开具金额为650万元、扣税42.9万元的一张货物运输发票可疑,经核实确认为假发票,且税款未缴纳。荆州市地税局认为案情重大,当日按程序移送荆州市公安局侦查。经查,荆州亿强实业公司于2004年4月承接了汉宜高速公路改造项目砂石、沥青的运输业务,同年12月工程完工,由于亿强实业有限公司不能提供税务发票而迟迟未能结清运输款项。2005年12月,公司法人代表李反修通过中间人朱培文向深圳发票贩子邮寄索取假货物运输发票一张,并利用假发票结账,偷逃国家税款42.9万元,偷逃的税款后被李、朱二人私分。目前,犯罪嫌疑人李反修、朱培文已被依法逮捕,公安机关已从李反修处追缴现款24.9万元,从朱培文处追回赃款18万元。

  2006年6月,松滋市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从外地开具假发票到当地一家企业结账。松滋市地税局和松滋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迅速开展调查。经认真核对和技术鉴定,发现从事货物运输的犯罪嫌疑人周建新、李伍奎、毛丽华、余昌华等4人先后从河北邢台市、石家庄市开具假货物运输发票21份,开票金额累计226万元,并利用假发票向某股份有限公司结账,从中偷逃国家税款14.9万元。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

  目前,公安机关已查清该案的基本犯罪事实,正拟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

  贩卖假发票 七人被判刑

  为遏制假发票泛滥现象,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襄樊市分期分批严惩假发票贩卖分子,共判处5人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拘役,1人实施劳动教养,6人处以刑事拘留。

  张建雄,男,37岁,四川省绵阳市人。2006年1月10日,襄樊市经侦支队根据举报,在枣阳市朱正保饺子馆查获伪造的餐饮发票4本,共计200份。根据举报,公安机关于2006年1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张建雄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准备再次出售的假发票202份。张建雄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假发票罪于2006年2月8日被公安机关逮捕。6月5日,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对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张建雄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孙庆勇,男,33岁,四川省南充市人。孙庆勇2006年1月4日,通过襄樊市区开往南漳县的客车司机,将两本共计100份假“襄樊市市区饮食娱乐业定额统一发票”转带出售给南漳县“水镜湖饭庄”,获款230元。襄樊市经侦支队根据侦查,于2006年1月11日将犯罪嫌疑人孙庆勇抓获。孙庆勇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假发票罪于2006年2月8日被公安机关逮捕。6月5日,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对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的孙庆勇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付强,男,26岁,枣阳市人。付强于2005年3月至4月在襄樊长途客运站向他人出售假饮食娱乐业发票311份,从中获利130元。2005年4月13日被襄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5月11日被襄樊市公安局逮捕,2005年4月19日被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章雪平,女,41岁,襄樊市人。章雪平于2005年3月至4月将从付强手中购得的饮食娱乐业发票、普通增值税发票、湖北省住宿统一发票共计3本150份转卖于他人。2005年4月7日被襄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5月11日被襄樊市公安局逮捕,2005年4月19日被襄樊市襄城区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孟海莉,女,29岁,襄阳区人。孟海莉于2005年3月将从付强手中购得的普通发票4本,于2005年5月9日将其中两本以每本200元的价格卖给荆门一男子(姓名、地址不详),从中牟利400元。2005年5月11日因涉嫌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被襄樊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6月9日被劳动教养一年。

  鲁超,男,26岁,襄樊市樊城区牛首镇人。鲁超于2003年10月至12月间,向襄樊“朋友酒阁”、“回民餐馆”、“金叶饭店”等处出售假饮食娱乐业发票450份,得款600元。2003年12月25日被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拘留,2004年1月17日被逮捕,2004年4月19日被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张继红,男,39岁,襄樊市樊城区牛首镇人。张继红于2003年10月至12月间,伙同鲁超向襄樊“金叶饭店”出售假饮食娱乐业发票200份,自己得款150元。2003年12月25日被襄樊市公安局樊城分局拘留,2004年1月17日被逮捕,2004年4月19日被樊城区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陈达,男,41岁,荆州市人。陈达于2005年5月27日携带非法购买的假饮食娱乐业发票,到老河口市商业街鸭棚子靓汤坊进行交易时被地税人员截获,从其身上缴获假饮食娱乐业发票99份。2005年5月31日陈达被老河口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7月29日被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另外,袁安朝、李勇、王春琴、孙玉红、录传千等人因贩卖假发票被刑事拘留,因情节较轻分别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后,经教育放行;雷勇因贩卖假发票被刑事拘留,目前正在接受公安机关处理。

  六名假发票贩子被抓获

  京山县地税局在假发票专项治理工作中,与公安部门联手破获两起非法出售假发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黄登海等6名假发票贩子。

  今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称有人暗中向餐饮行业推销假发票。京山县地税局与公安局迅速出击,抓获发票贩子黄登海。黄登海交代出其上线郭圣华及同伙黄大贵、汪飞等人。经侦查核实,黄大贵、黄登海、汪飞三人分别从票贩子手中购得“荆门饮食娱乐定额发票”向“京源饭店”等处贩卖,黄大贵贩卖20本,获得赃款2250元;黄登海出售4本,获利30元(3本因案发未收到赃款);汪飞出售12本,获赃款2800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黄大贵、汪飞、黄登海等人被移送起诉。

  今年9月,发票贩子丁新明、李金玲、苏佑祥三人从武汉购得非法制造的“荆门市饮食娱乐业定额发票”共20本,出售给各餐馆时被抓获。据交代,丁新明售假发票8本,获赃款2230元;苏佑祥售假发票5本,获赃款310元。目前公安机关对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监守自盗 税收发票库管员被逮捕

  恩施州地税局发票仓库保管员郭孝明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倒卖大量发票,私人从中获利,同时私自将发票送给他人,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带来不良社会影响。2006年9月8日恩施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出售发票罪依法对其刑事拘留。2006年10月12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06年6月23日,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公安局联合查出来凤县地税局未曾发售过的200元面额“服务业优惠定额发票”在市面流通,经鉴定为真发票。通过调查,发现恩施州地税局发票库管员郭孝明有重大嫌疑。遂对郭所经管的发票账务进行清查,对发票库存进行盘点。经清查,郭孝明在2004年7月至2006年2月期间所经管的发票账实不符:库存各类“服务业定额发票”差1850本,计92500份,发票面额1230万元;填开式“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差1本,25份;填开式“服务业统一发票”差359本,计19750份。该州公安、地税部门采取对企事业用票单位逆查,并登报公告社会协查等方式查明发票去向。目前已初步认定郭孝明倒卖“服务业定额发票”票面金额共计210万元,个人从中获利5万多元,郭也交代了非法出售填开式“建筑安装业统一发票”和填开式“服务业统一发票”的犯罪事实,其余发票属他送了人情。

  郭孝明的行为,既是与国家公务人员格格不入的违纪行为,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此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等待郭孝明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廖志慧通讯员王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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