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2年检举贿选奖金已发3.5亿 个奖最高1千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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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32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28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当局“法务部”日前指出,为鼓励检举贿选,12年来,台当局已发出3.5亿多元(新台币,下同)贿选检举奖金,其中有四位“黄金检举人”各获颁1千万奖金,金额之高,比绝大多数人的退休金还多,而平均每件检举奖金为72万多元,也比一般上班族的年薪还高。 台媒引述台当局“法务部”的话强调,12月9日举行台北、高雄市长及市议员选举,
台当局“法务部”官员指出,民众检举的贿选对象,只要检察官侦结起诉,检举人就可获颁最高检举奖金的四分之一,一审判决有罪再给四分之一,其余二分之一奖金,等三审定谳后核发,即使最后判决贿选者无罪,已颁发的奖金不会追回。 (云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