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水环境容量接近饱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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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46 潇湘晨报 | |||||||||||
10月9日,长沙橘子洲大桥,大量的污染物污染了河道。图/记者张必闻 [名词解释]
水环境容量:是指在不影响水的正常用途的情况下,水体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最大允许量或自身调节净化并保持生态平衡的能力。 本报长沙讯昨日上午,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及省政府、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其中,环保执法检查发现,长株潭三市水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保监管和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 据介绍,今年4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对全省环保执法检查作了全面部署和安排。随后,又到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州全面开展了环保执法调研和督查工作。9月上旬,又组成检查组分别对长沙、衡阳、株洲等7个市进行了重点抽查。 从检查情况看,尽管各地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全省73个水质监测断面中,较长时间以来有近30%的断面达不到所属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其中长株潭三市水环境容量已接近饱和;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到位,沅江市7家5吨以下的造纸厂,2005年应缴纳排污费8420万元,而有关部门实际上只收了109万元,占应收的1.29%;有一个县级市虽然给环保部门拨款3万元,但要求环保部门上缴财政的却是20多万元。 记者邹爱华 通讯员路标 梁斌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