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益林内严禁建商用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47 南京晨报

  晨报讯《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列(草案修改稿)》昨天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生态公益林内将严禁建筑商业用房和其他建筑工程,如有关部门负责人擅自批准,将受到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江苏省2005年共划定生态公益林678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05万亩,省级公益林417万亩,市县级公益林156万亩。全省目前已有林地147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4.8%。
该条例出台后必将进一步改善我省的生态环境。

  《修改稿》还提出,开发利用经营活动造成生态公益林毁坏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树木,并处毁坏林木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作者:刘海琴/来源:南京晨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