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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瓶里放鞭炮 炸碎玻璃崩伤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53 北方晨报

  本报讯 记者常琳报道 两个小男孩淘气将爆竹放进玻璃瓶里取乐,结果飞起的玻璃碎片崩进一个小孩的眼睛里。两个孩子的家长因为对方应该承担多少责任而对簿公堂。

  今年1月15日中午,家住海城市望台镇的陈某家办事情,陈某8岁的儿子陈东东(化名)与邻居11岁的明明(化名)在自家门口捡爆竹玩。明明拿起一支爆竹,点燃后扔在玻璃瓶里面,一声闷响过后,玻璃瓶被炸得粉碎,一片飞溅起来的玻璃碎片崩入东东的左眼里。
东东的脸上顿时鲜血直流,明明一看闯了祸也不知所措。

  东东的家人为给他治眼病先后花去医疗费8000多元。又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东东左眼伤情构成伤残七级。事后,东东的家人以其名义将明明告上法庭,要求明明的监护人赔偿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69456元。庭审期间,明明的家长表示,愿意承担东东适当的合理损失,但是东东的家长看管不到,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海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两名幼童在一起玩耍时不注意安全,崩伤眼睛,双方家长都应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明明的家长应该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最后法院判明明及其监护人赔偿东东各种经济损失的80%,共计45151元,其余20%由东东家长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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