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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重点加强农村平安建设 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7:59 新华网

  中央综治委于11月6日召开了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罗干同志的主持下,与会代表集中审议了《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据悉,这一文件将在年内下发。这是继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后,又一个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指出,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
的更高的要求。在农村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要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增加农民负担。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陈冀平说,要通过农村平安建设,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有效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关系更趋和谐;农村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的自觉性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乡风文明,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中央综治委委员、中央组织部副部长欧阳淞表示,在下一步的具体工作中,要把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农村平安建设的能力和实绩,列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其考核结果将成为组织部门在进行换届考察和干部个别调整时任免奖惩建议的重要依据。

  农村社会稳定形势严峻

  来自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的信息表明,当前,农业生产丰收,农民普遍增收,农村总体形势是好的。但是,由于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期,各种利益关系趋于复杂,社会矛盾多发,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农村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

  在农村,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绝,吸毒贩毒、赌博活动蔓延,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经济犯罪和青少年犯罪突出,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沉渣泛起,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严重影响当地群众的安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政权力量薄弱,政府管理缺位,警力不足,治安防范基础设施条件差,群防群治组织和经费不落实,农村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防范队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影响了农村发展。

  中央综治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当前,全国农村地区治安稳定的基础还不牢固。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和农村的治安问题相互影响,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刑事犯罪和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

  这主要呈现出六大特点:一是农民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今年1月至9月全国有38.5万人次农民参与群体性事件,居各类参与人员之首。二是犯罪案件日趋突出,特别是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高于城市。今年1月至9月,全国农村地区共发生杀人案件8031起、伤害案件5.9万起,均高于城市,其中不少是“民转刑”案件,一次杀死数人的恶性案件屡有发生。三是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多发。今年1月至9月,全国农村共发生盗窃粮食、牲畜、生产资料等侵财案件88万起,占总数的31%。四是部分地区社会丑恶现象蔓延。一些赌博活动特别是“六合彩”赌博蔓延迅速,小发廊、小歌厅等场所卖淫嫖娼活动猖獗,由此滋生不少社会问题。五是制贩危险物品等治安问题严重。一些农村和矿区非法制造炸药等问题突出,给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今年1月至9月,山西省农村因私制炸药发生9起爆炸事故,造成114人死亡。六是宗族势力、非法宗教活动突出。一些地方宗族势力干涉农村基层选举,甚至与流氓恶势力串通一气,把持农村基层组织。一些农村地下教会活动频繁。此外,一些农村地区因父母进城务工而产生的一些流浪儿童、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刘金国说,针对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预防、妥善处置了一大批群体性事件。1月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1.79万起,同比下降22.1%。以开展“打黑除恶”和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1月至9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334.6万起,同比下降1.2%;共侦破刑事案件148万起,同比上升2.9%。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专项行动,1月至9月,全国爆炸、持枪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9.3%和15.1%;涉枪案件同比下降8.2%。大力加强治安防范工作。1月至9月,全国可防性案件全面走低,其中入室盗窃案件同比下降5.9%,入室抢劫案件下降17.4%,抢夺案件下降8.5%;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四项指数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

  农村基层政权亟待夯实

  目前,全国有62.9万个村委会,工作软弱涣散的约占10%。这个信息是中央综治委委员、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中央综治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透露的。

  李学举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说,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民关注和易引发矛盾的工作。1988年以来,绝大多数村委会依法进行了六次以上换届选举。总的来看,选举程序一次比一次规范,民主选举出的村委会成员素质一届比一届提高,因选举程序违法而引发农民上访的案例逐年下降。但是,换届选举中出现的矛盾不能忽视。

  李学举认为,因基层组织工作软弱涣散引发村民上访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除个别地方宗族势力干扰、个别人采取不正当竞选问题外,主要是选举程序不规范、尊重民意不够、选举工作指导不力。二是虽然目前全国村委会普遍建立的村务公开制度,对加强民主监督,加强反腐倡廉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使因村务管理问题而造成群众上访的现象,呈现逐年减少的态势。但全国现在仍有15%的村没有建立起这项制度,也存在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甚至搞假公开的现象。三是边界纠纷问题值得重视。因为边界纠纷往往是事发一个点、牵动一条线、影响一大片的群体性事件,是影响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1995年至2002年,国务院组织勘定了省、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基本解决了界线不清引发的边界纠纷。但现实还存在一些问题。

  为此,李学举指出,要加大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新问题的研究,通过行政立法等必要手段,完善选举制度,规范选举程序,落实村民在村委会选举中的提名权、投票权、监督权,让村民依法自主选好自己的“当家人”。

  同时,要大力加强村委会自身能力建设、改进村委会的工作方式。要通过各种方式,启发引导村委会成员学会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本领,学会尊重民意、民主管理的方法,不断拓宽村民参与决策、管理村务的途径。

  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等各项民主制度。在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上进行规范,将民主监督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在如计划生育指标、土地承包、财务收支、批地建房、公共资产处置等群众关心的事项上,加大透明度,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农村平安建设的七个重点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共提出农村平安建设7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占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盗窃牲畜、农电、水利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力度。

  ——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埋顺农民群众情绪,努力把社会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农村特点,因地制宜推广普及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等经济适用、防范效果好的物防设施,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广科技含量高、适应农村特点的电子监控等技防设施。在农村集贸市场、庙会、商业网点、文化娱乐场所、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和部位,设立治安室和报警点,增加巡逻警力,确保安全。

  ——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及儿童等服务管理教育工作。特别是对那些无人照顾、有不良行为的农村中小学生及辍学生,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义务教育,强化帮教措施。

  ——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信访条例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及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加强农村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预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食物中毒、电力

安全事故、环境安全事件和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农用车、船等的管理,减少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高防范灾害的能力。

  ——加强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基层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大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农村平安创建活动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记者 于滨)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6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平安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点击详细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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