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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赠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8:47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王立 记者 张伟)记者昨日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为规范募捐市场,加大对慈善总会的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明确向慈善总会捐赠所得税前全额扣除的规定。

  随着我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自觉地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然而,一些企业对捐赠相关优惠政策
不了解,使得这些企业一次次善举没有得到国家政策的惠及。日前,市国家税务局在《鞍山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鞍山市慈善总会接受公益性捐赠准予捐赠单位在交纳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指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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