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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未受邀电视辩论会 李敖怒告主办方6家媒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8:59 中国台湾网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无党籍“立委”、台北市长参选人李敖不满公共电视等6家媒体举办台北市长候选人电视辩论会,仅邀请民调前三名的候选人参加,今天(27日)到台北“地检署”按铃控告主办单位负责人和主持人共17人。李敖表示,公视是以公共资源筹办的电视台,没有权利选择参加辩论会的候选人。

  据“中央社”报道,公共电视台、中国时报、联合报等6家媒体,26日共同举办台北
市长候选人电视辩论会,节目中邀请国民党籍台北市长候选人郝龙斌、民进党台北市长候选人谢长廷和亲民党籍台北市长候选人宋楚瑜参加辩论。

  

李敖不满未受主办单位邀请,上午到台北“地检署”提告。李敖称,公共电视是拿“政府”和人民的钱所筹办的电视台,不可以偏袒,不能选择候选人;举行政见会、辩论会应邀请每个人。

  李敖指出,主办单位不可根据民调决定选谁参加辩论会,公共电视没有这个权利,因此,“对个人失掉身份,对团体失掉立场,所以要被告”。

  告诉状指出,李敖于11月20日网络民调在六名候选人中列第三名,主办单位播出公视“私办”电视辩论会节目仅邀请“所谓”民调居“前三名”的候选人参与,导致台北市选民误以为李敖的民调居于第三名外而产生“弃保效应”,操弄选举结果,主办单位负责人和主持人共17人已涉嫌违反“公务人员选举罢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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