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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13年的房屋拆迁补偿得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01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 (记者符耀彩 通讯员易家凡)一宗拖了13年的房屋拆迁补偿问题,近日在海口市委、市政府的过问下,即将得到妥善解决。

  据了解,1993年初,海口市政府为进行城市道路改造建设,首次推出10大建设项目,省农垦总局坐落于海口市得胜沙路42号的3栋职工住宅楼、商业铺面和商业仓库被列为拆迁对象。为配合市政府的建设需要,农垦总局于当年1月份,将被列为拆迁对象的房产共计24
00多平方米予以拆除,这是当年在拆迁大行动中第一家带头拆迁的单位。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拆迁协议书》约定,市政府拆迁指挥部应在一年内补偿省农垦总局33套、总建筑面积3363.72平方米房屋用于职工回迁安置。同时规定当年一次性补偿拆迁过渡安置费47万元。如过渡期满一年后,政府尚未安置回迁,则补助费按超月数加倍补偿。但是,13年过去了,职工企盼的回迁房始终未能得到兑现,同时共拖欠职工过渡期安置费985万多元。

  13年来,省农垦总局为了使这一拆迁安置问题尽快得到解决,每年都以书面形式报市政府,请求给予解决,并多次派人上门催办,但一直未见结果。今年10月25日,省农垦总局再次将《关于要求补偿海口市得胜沙路42号拆迁安置房和安置过渡费的请示》报给海口市委、市政府。市领导两天后作出批示,要求海口市副秘书长召集市财政、城建、拆迁办等部门协调解决。11月12日,市政府相关部门和省农垦总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领导一起,召开协调会议,商讨解决办法。经过协商,市政府表示明年6月底前,在沿江5路解决安置房。拆迁过渡费可以以现金或以房屋相抵的办法加以解决。为此,这个拖了13年的房屋拆迁安置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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