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黑车接送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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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02 南海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1月27日讯 (记者文刚通讯员刘小平)“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按照教育部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从即日起至12月6日,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中小学校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在这次为期10天的整治行动中,全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将联合组织一次
按照有关要求,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 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员或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不得放行。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违反规定的,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同时,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组织足够警力,加大对校车和集中运送学生的其他客运车辆行驶路线,特别是县乡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车辆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