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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二、三、四沈阳“无会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何骞杨海峰)沈阳市将为“文山会海”瘦身。今后每周二、三、四都将定为全市的“无会日”,而且除重大会议外,各部门未经沈阳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一律不得召开全市性大会。

  日前,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除沈阳市党代会、沈阳市委全体会议、沈阳市人大全体会议、沈阳市政府全体会议、
沈阳市政协全体会议、沈阳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领导干部大会外,未经沈阳市委常委会、沈阳市政府常务会批准,一律不得召开全市性大会。同时,“意见”明确规定,沈阳市将坚决实行“无会日”制度。每周二、三、四为全市“无会日”,在此期间,任何部门不得召开任何会议。经沈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有关部门才可以举办由各区、县(市)和市直单位正职领导参加的会议,并且各类工作性会议时间不超过1个半小时。

  沈阳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将进一步加强对精简会议、文件工作的监督与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全市性的会议活动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扣减办公经费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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