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两四川毒枭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15 每日新报

  新报讯【记者 张家民】两名向天津贩卖毒品的四川邻水县毒枭,日前被本市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被告人毛某和邹某系同乡关系,二人经预谋后,从四川购得毒品海洛因。2005年12月19日,二人携带海洛因从原籍乘车至津,并由毛某与魏某进行联系,商定了交易毒品的地点和价格。魏某为购买毒品向葛某提出借款,葛某应允。当日下午17时许,魏某
至某宾馆客房,与毛某、邹某对毒品进行检验后,在等待葛某送款之时,民警赶到将魏某、毛某、邹某当场抓获,并当场从毛某身上缴获毒品海洛因201.44克。此后,葛某携带毒资5万元至魏某住处时亦被民警抓获归案。

  此外,2005年10月至12月,魏某多次容留吸毒人员在其居住处吸食毒品。法院另查明,2004年初,魏某购买了一支单管猎枪,并将该枪和他人的一支双管猎枪藏匿在其住所内,以备日后斗殴所用。据悉,被告人魏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