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法律信箱:我是否能拿到法院调解协议笔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读者来信律师解答] xkbpajqb@vip.sohu.com

  编辑同志:

  你好,法院给我下发且我已拿到的民事调解书中,写有“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发生法律效力”。

  我在民事调解书下发后,即在法院给我的调解协议笔录上签上我的名字,法院没说给我,我也没有当即索要。对方即单位代表也签上了名字。请问:签有我名字的调解协议笔录我是否需要拿一份,法院给吗?单位不按给我们下发的调解书办,我们该怎么办?工伤儿的父亲

  ■谢恒律师

  律师解答:

  调解协议笔录则是人民法院依法对民事案件进行调解时由书记员记载调解活动的文字记录,同时也是证明调解达成与否的有力证据。司法实践中,调解协议笔录在记录及法庭参加人员签名完毕后将被保存在法院存档备查,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要求法院开具与调解协议笔录相关的证明。

  调解书则是人民法院确认双方当事人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与法院终审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对方不履行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本版撰文:乔麦本期律师点评:谢恒(广州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倩茹/编制)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