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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无资质客车接送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3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建斌记者冯强)11月21日,黑龙江双城市一辆满载小学生的非法“送子车”营运途中发生坠桥事故,造成8名小学生不幸死亡,3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安部要求各地迅速对运输学生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整治。11月26日上午,陕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对运送中小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彻底清查。

  通知要求,各级交管部门要加大排查力度,立即对辖区所有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人逐一排查、核对、登记、检验。并对不按规定进行安检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立即报废;并禁止屡有违章记录和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员开校车。

  同时,交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密切协作,确定校车统一标识式样,严禁未使用统一标识的校车接送学生,坚决杜绝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车辆、报废车和无经营资质的客车集中接送学生。

  交警总队还将派出督察组分赴各地,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工作,对工作不力的公安机关分管领导、交警大队长以及其他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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