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确定农田保护示范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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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09:49 中国环境报 | |||||||||
(记者徐琦) 本报讯北京市大兴区等116个县(市、区)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设立示范区是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要求,进一步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了解,这116个示范区分布于31个省(区、市),覆盖了我国主要农作物种植区,有70个示范区在粮食主产省区。为全国“十一五”期间探索基本农田保护有效机制提供宝贵的经验。据悉,项目建设需要资金约320亿元。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示范区在5年建设期间必须全面完成基本农田整理、基础工作建设、制度和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4项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