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阳能之父”被控挪用公款1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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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3:2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蕾)昨天下午,我国著名太阳能热利用专家、中国全玻璃真空管太阳热水器产业主要奠基人、清华大学教授、中国“太阳能之父”——年近7旬的薛祖庆,因被检方指控在任清华阳光公司总经理期间挪用公款100万,在海淀法院受审。 昨天下午,被取保候审的薛祖庆在老伴的陪同下来到海淀法院,老人已经69岁,显得很虚弱。他告诉法官:“我不想做什么辩护,只想把事情说清楚”。检方指控,1999年10月
针对检方对其“挪用公款”的指控,法庭上薛祖庆向法院解释说,在拿到对方支付的100万时,他打算将其入到公司的账外资金,也就是“小金库”里。他表示自己在董事会和职工大会上都曾汇报过这笔钱的事,“就连打扫卫生的人都知道”。 而当法官问到为什么会用这笔钱去为其姐垫付购房款时,薛祖庆表示,为了避免利息损失,他才将这100万活期公款和自己的100万定期存单进行了置换。“如果说公家有两张50的,我换成一张100的就是犯罪,那么我认罪。”2003年,薛祖庆交给沈长治的100万正是他自己的四张存单,在被告知总额是110万时,他以为自己记错了,又拿来一张10万的存单。“这么说要还你10万元?”法官问。“是的”。薛祖庆回答。昨天当庭没有作出判决。J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