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学校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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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3:30 北京晚报 | |||||||||
广州消息“禁止电视台在7时至23时播放涉案影视节目,禁止在17时至20时播放境外动画节目;公安局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备受关注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将被提交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条例》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草案修改二稿规定,“学校不得开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不得随意开除或者以劝退方式变相开除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不得随意停止学生上课。”这样可以防止未成年人因失学而导致违法
中国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草案修改二稿还规定,未成年学生退学或者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被开除的,学校应当自退学或开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关于该未成年学生退学或者被开除的情况报告,并报送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未成年学生辍学或者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被开除的,学校应当告知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林洁D1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