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集中整顿发布虚假广告的医疗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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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4: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卫生部消息,今日上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召开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表示,今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将暂停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出证工作,集中清理整顿涉嫌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 卫生部要求,12月1日至12月31日,医政部门应对此前审查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
据《办法》规定,对于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工商机关将在处以经济处罚的同时,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单位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医疗机构停业整顿、吊销有关诊疗科目,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机关可给予警告或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