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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一司长受贿和非法持有枪支一审被判入狱十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4: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据新华社今日电今年58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今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人民币。

  根据法院予以确认的事实,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间,郝和平利用担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苏嘉医疗器械股
份有限公司、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陕西秦明医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慧有限公司申请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批准生产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4公司给予的5万元人民币、一辆价值25万余元人民币的广州本田雅阁牌轿车和三张价值50万余元人民币的高尔夫俱乐部旅游会籍卡、会员卡。此外,2004年3月间,郝和平与妻子付玉清一起,曾以装修房子为名,向一家公司负责人索要贿赂款20万元人民币。案发后,以上赃款、赃物已追缴。

  另外,郝和平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期间,检方人员在其住所内发现5支近距离对人体具有杀伤力的气手枪。

  (晓健/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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