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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三角警告牌 汽车年检难过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胡军报道:没有三角警告牌,汽车在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辆注册登记和年检时将过不了关!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对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的机动车,车管部门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等管理工作
的紧急通知》(公交管[2006]161号)中,规定汽车的具体安装配置标准为:总质量大于3.5吨的货车和挂车需安装符合规定的侧面和后下部防护装置;总质量不小于12吨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吨的挂车需在后部安装、粘贴符合规定的车身反光标识;车长不小于10米的货车和总质量大于3.5吨的挂车需在侧面安装、粘贴符合规定的车身反光标识;汽车需配备三角警告牌。违反者将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交警部门表示,此举意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因车辆碰撞而带来的伤亡后果。对不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或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会同质检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同时,对没有达到标准而违反规定办理上述车管业务的,也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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