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行动今展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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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6:56 深圳晚报 | |||||||||
追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行动今展开 今后应先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才予办理入户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王彤报道我市针对欠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大规模追缴行动今日展开。今天,市社保中心发布通告,要求凡1996年7月1日后超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入单位或个人对是否应当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以及缴纳数额等存有异议的,最迟于通告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提出,征收部门将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事项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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