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追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行动今展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6:56 深圳晚报

      追缴超龄养老保险费行动今展开

      今后应先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才予办理入户

      本报记者李可心通讯员王彤报道我市针对欠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大规模追缴行动今日展开。今天,市社保中心发布通告,要求凡1996年7月1日后超
龄调入我市人员,因各种原因尚未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其调入单位应于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社保机构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劳资双方就此产生争议的,员工可自行到社保机构缴纳。逾期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的,将依法处理。今后凡超龄调入我市人员应先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才予办理入户手续。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入单位或个人对是否应当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以及缴纳数额等存有异议的,最迟于通告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所属社保机构征收部门提出,征收部门将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有关事项进行复核。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