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回应私塾武堂兴起:按程序批准就可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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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7:56 中国网 | |||||||||
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外国媒体关于武堂、私塾等类似学校的提问,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根据最近刚刚修改后又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阶段,每个公民都应该享受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至于非义务教育以外的各类学校,我认为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申报有关部门,按照有关部门程序批准当然可以办。
王旭明重申,中国的基础教育正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宏大过程中有一项很强有力的抓手就是课程改革。课程改革推行几年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实际上课程改革,很重要的问题之一就是解决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改变教学方法应当是课程改革应有之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