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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将严惩重特大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18:11 云南日报

  新华社昆明11月28日电(记者李倩)从现在开始,云南省将加大重特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执法,重点整治,扭转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被动局面,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在28日召开的“云南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省委常委、副省长罗正富说,“11·25”煤矿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其惨痛的损失和教训,可以看出各级部门和生产企业单位仍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缺乏落实、执法不严等问
题。

  因此,从现在开始,云南省要重点查处重特大和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对今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结案。要重处、重罚事故直接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也要依法重处。至于责任人的处理,不论涉及到谁,都将一查到底,决不姑息。“11·25”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单位与责任人,待调查组查清情况后,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严惩事故责任人。同时要形成强大的社会威慑力,对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不仅要联合执法,而且要大胆曝光,加大新闻和舆论监督力度。

  罗正富表示,全省各地必须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煤矿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与整改事故隐患,特别是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领导须亲自带队检查,要态度坚决地采取执法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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