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路将计重收费 超重一倍以6倍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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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20:01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太原11月28日消息(记者岳旭辉) 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将实施计重收费,目前山西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机动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已经山西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车道改扩建土建工程全部完工,计重设备安装工程已经全部完成,11月20日中午12时起,山西全省高速公路模拟计费全面启动,山西全省115个收费站483个出口处的计费显示屏上,车主可以看到按照模拟计重收费标准本车应缴纳的费用。模拟运行期间,仍然按照现行标准缴纳通行费。
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范双成说,模拟运行十天左右的时间就能使整个计重收费系统完全满足全省实施计重收费的条件,但即使计重收费,司机师傅也不要超载。 车辆超限超载一直是公路运输的一大顽症,对载重货车实施计重收费是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一项长效机制,对适当降低合法运输户的运输成本,建立公平合理科学的运输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据了解,山西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包括:标准装载的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时,全省高速公路(除晋焦路、晋阳路、运风路外)统一执行一种费率标准。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到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70%或75%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的,按4吨计收。 对于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征收道路补偿费,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超限30-5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超限50-10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