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经适房被用于出租 成为富裕者谋利的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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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0:00 东南快报 | |||||||||
2006年11月20日出版的《中国房地产报》刊登文章:《谁在购买中国的商品房?》。文中所引用的一组数据,引起了笔者强烈的关注。这一组数字为: 针对经济适用房这种半商品房属性的房屋,REICO工作室推出了一项调查,该调查是基于2005年北京、太原、西安三地的数据研究。调查人员称,高达48%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于出租。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仅有20.55%。另有数据显示,北京市昌平区
那么,政府原本出于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而出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或“为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难”而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究竟便宜了谁?如此之高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率说明了什么? 48%的经济适用房出租率所告诉我们的是这样的现实: 1.富裕的有产者、拥有住房的多房户,买走了超过一半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成为中国富裕的有产者谋利的工具。此种南辕北辙的结果,是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初衷吗? 2.中国现行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并不成功,应当紧急刹车,另起炉灶,改弦更张。近半数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只会加剧社会的不公平。 2006年10月,针对“经济适用房五年后方可上市”的规定,建设部为了防止有人以经济适用房谋利,计划出台“租售并举、以租为主”,以及“政府回购”等政策调整,但有消息说,此项政策因遭到大多数接受调查的人的反对,而暂时搁浅。 一边是一房难求,一边是近半数的房屋被出租,本该惠及中低收入者的经济适用房政策,确实需要纠偏了。 据《中国房产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