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厕所国标”能否引入市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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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0: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每隔300至500米应设一处公共厕所。省城的大多数路段厕所数量明显不够。 本报11月28日讯为给游客一个舒适的如厕环境,不久前,济南旅游、园林部门就景区厕所卫生等问题进行了一番检查。但记者注意到,相比景区的厕所,处于闹市之中的各沿街道路却鲜有公共厕所。
23日晚上8点40分,记者沿历山路行至山师路口北侧时,看到一辆挂鲁A牌照的汽车停靠路边,司机正在“方便”。随后,记者拐到文化路上,发现不过十几米的范围内,两位男性市民在此“方便”。据其中一男士讲,当晚,他驱车由东外环经文化东路一路往西,边走边寻找厕所,但没找到,“实在憋不住了”才就地解决。 24日,记者骑自行车察看了文化路、历山路以及泺源大街一带。仅在甸柳庄附近觅到一处,但其卫生环境显然与实行标准之后的景区厕所大不一样。 山东省和济南市的旅游主管部门于2006年6月份提出“厕所革命”,按照国家规定将厕所的改造成效纳入景区年度考核目标,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的,还实施A级景区限入制度,提高其晋级门槛被称为“厕所国标”。这些措施使景区厕所的面貌焕然一新。省城市民接受采访时表示,考虑到市区中居民以及外地人更多,把类似于“厕所国标”的硬性政策引入旅游城市未尝不可。 实际上,相关法令并不缺少。2001年通过并实行的《济南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在中心城区内新建公共厕所,应当执行国家城市公共厕所一类标准。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每隔300至500米应设一处公共厕所。省城的大多数路段厕所数量明显不够。 一位城市园林规划方面的人士介绍,依据有关规定,开发商在进行小区建设时,应有沿街公用厕所的规划,但一些人擅自更改图纸,将其改建停车场等,是市区内公共厕所稀少的原因之一。此外,还与资金、建设选点处居民排斥等因素有关。 记者 乔显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