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前劝阻被打伤两打架者同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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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0:0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11月28日讯村委会主任尹某为劝阻村民打架,竟被打架者打成轻伤。近日,章丘市人民法院对该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判决,打架者张某和郑某共同赔偿尹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2628.40元。 尹某系章丘市普集镇辖区内的一名村委会主任。2006年10月4日,尹某途经该村一路口时,看到本村村民张某和郑某在打架,遂上前询问并劝阻。在劝阻过程中,打架者又发生
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作为一名村委会干部,上前劝架制止是履行工作职责的正当行为,打架者理应服从并听取劝导。但由于打架者的不理智行为,造成了尹某受伤,因此,对于尹某的合理经济损失,上述两名打架者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记 者 高园 通讯员 黄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