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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建房可降3成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0:39 新京报

  3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筹备成立全国合作建房联盟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昨日,温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赵智强、深圳个人合作建房发起人林立人、全国个人合作建房早期发起人之一孟宪生联合宣布,将着手筹备成立全国合作建房联盟。目前已在准备阶段,已有12个城市宣布加入,预计明年可正式成立。

  他们表示,个人集资建房可降低3成房价。

  赵智强说,商品房建设现场都有一个很漂亮的售楼处,还请了售楼小姐,还要做很大的广告,可能还找一个营销策划公司全程策划。还有融资,这些都是开发商的成本,最终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合作建房的进步意义就在于可以把上述费用省下来,并因此减少30%的房价。

  昨日,孟宪生表示,成立联盟的目的,是为了信息共享,并降低成本,同时也是为了使这种行为更加规范,防止一些借这个概念谋取其他利益的不当行为出现。

  ■问题

  1 合作建房会否产生投机行为

  合作建房模式中如此低廉的房价,会否产生投机行为,比如炒房者的“浑水摸鱼”。对此赵智强表示,在合作建房的资格审查中,不会像经济适用房那样严格,因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合作建房更需要大家的支持。

  赵智强说,为了避免炒房,合作建房也制定了一些措施。比如每位会员限定一套房子,按照事先约定,利用他人名字买房的办法也是行不通的。另外,时间对炒房者也是个考验。“几百号人一直跟着我们一年多了,炒房子他可能会跟你几个月,如果跟你一年多他可能是不会的。”赵智强认为,在这过程中,炒房不能说完全没有,但是大部分人还是解决自己住房困难的问题。

  2 是否成为新的房地产开发模式

  合作建房者一旦同开发商合作,在下一步会不会成为一种新的房地产开发“微利模式”?对此,赵智强表示,合作建房是房地产的一种补充,但肯定不是房地产,因为不以盈利为目的。

  孟宪生补充说,从房地产开发来说,合作建房确实是一种新的模式,但盈利还是非盈利,这是区分是否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问题。目前,集资建房的房屋,是位于经济适用房和高档商品房中间的一种事物,是大家共同出资建立的。

  在从拿地到房屋建好的过程中,每个人都有发言权,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监督整个房屋建设的运作过程,这跟房地产开发有着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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