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自定取暖价格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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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1:07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邹城11月28日热线消息本报11月21日C6版的《不交暖气费将停水断电?》一文报道后,物业公司表示此举只为催促居民交款,并不会真的停水断电。对此邹城市峄山小区的居民们也总算放下了心。但今天上午,记者从一位在该小区居住的业主处得知,目前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因取暖价格一事再起争议。 “按照今年邹城市物价部门批准的采暖价格是实际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8元,而我们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虽然今年邹城市物价部门对外报出了实用面积每平方米18元的采暖价格,但这只是针对邹城市城区热力公司供送的集中供暖。由于峄山小区内的暖气是小区物业自己供送的,服务人口数量有限。因此成本较集中供暖相对比较高。记者在该小区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郝先生处得知,他们小区今年是第一次由物业公司负责供暖。采暖价格也是物业按照供暖所消耗的水、电、煤、人工资源及设施维护自己定的。记者随机调查发现,在一些业主对该小区取暖费产生质疑的同时,也有一些业主对此价格表示可以接受。但唯一的希望就是让物业公司尽快将暖气送至各家各户。 采访中,邹城市物价局价格审批中心的刘科长对此表示,虽然实用面积每平方米18元的取暖费针对的只是集中供暖,但小区物业并没有独自制定取暖价格的权利,物业一定要和业主代表协商后,经投票决定才能制定小区的取暖价格。 在邹城市热力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该市热力公司是去年9月份刚刚成立的,因此目前还只是起步状态。现在城区大多数小区都是自己供暖,热力公司的辐射区域还不及其中的十分之一,因此目前在邹城很多居民小区都存在此类问题。 记者 李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