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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和新手成事故“主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1: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

  本报济宁11月28日讯28日,记者从济宁交警支队获悉,根据对济宁1—11月份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分析显示,该市1至11月份因交通事故致死人数达372人,其中,驾龄不足3年的驾驶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群体,占事故总起数的52.51%,小型汽车是交通肇事的主要车型,占事故总起数的40.67%。每天的19时—20时,交通高峰期间交通管理力度减小,发
生交通事故最多。

  (一)四项指数同比有所下降

  根据分析,济宁市1—11月份上报(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其中,1-11月份事故起数2218起同比下降18.28%;死亡372人同比下降6.77%;受伤人数2229同比下降18.74%;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下降17.89%。其中,济宁境内共发生一次死亡4人交通事故两起,发生一次死亡3人交通事故3起,发生一次死亡两人交通事故21起。故分析显示,7月份交通事故起数最少,9月份交通死亡人数最少、5月份最多。

  (二)新手为交通事故主要群体

  根据分析显示,驾龄不足3年的驾驶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群体。该群体驾驶人驾驶技术不熟练,经验欠缺,发生交通事故最多为752起,占持证驾驶人肇事总数的52.51%。每天的19时—20时是道路交通事故高发时段。1-11月份这一时间段内共发生交通事故197起,占事故总起数的9.85%。交通死亡事故多发生在每天的21时—22时,11个月当中以上时段共发生死亡事故致死37人,占交通事故致死人员的22.09%。

  (三)小型汽车事故发生率最高

  小型汽车(含小型、微型轿车、小型客货、皮卡)发生事故最多,为902起,占事故起数的40.67%;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发生事故235起,占事故起数的11.80%;二轮、三轮摩托车发生事故341起,占事故起数的15.37%;大货车发生事故234起,占事故起数的10.55%;大中客车发生事故122起,占事故起数的5.50%。

  (四)国道、省道、城市主干线道路是事故主要路段

  11个月当中,济宁市辖区内国道、省道、城市主干路、县乡公路上共发生交通事故1724起,占事故起数的77.73%。其中,国道上发生事故488起,占事故起数的22.00%;省道上发生事故401起,占事故起数的18.08%;城市主干线发生事故490起,占事故起数的22.09%

  (五)驾驶员违法驾车是主患

  其中,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会车,不按规定让行,违法掉头等违法造成事故457起,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的22.95%;违法操作发生事故244起,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的12.26%;超速行驶发生事故466起,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的23.41%;未保持安全距离发生事故301起,占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的15.12%;酒后驾车共发生事故19起。1-11月份,机动车驾驶员违法侵占路权,违法操作,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不够是驾驶员违法肇事的主要原因。

  (六)五项措施控制交通违法

  第四季度历来是道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为此,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强化五项措施,确保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建议紧密结合当前贯彻宣传《交通安全法》和打造“平安山东”、“平安济宁”等工作,大力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减少事故隐患;二是进一步抓好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好源头管理;三是加大对小型汽车,特别是对出租车的管理,杜绝此类事故隐患;四是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和驾驶人员提交身体检验证明等工作,加大对农民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力争控制农用车载人,减少农民上路时因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带来的事故隐患;五是进一步加强“三小车辆”治理力度。


记 者 黄广华  通讯员 刘曙光 丁宪忠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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