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校生实习被迫陪酒"追踪:教育部表示"将对此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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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1:44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11月28日,广西桂林市教育局就桂林舞蹈职业中等学校实习生在杭州夜总会被迫陪酒一事(本报11月22日11版曾报道)发出通报,对这所学校及其法人代表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宣布整改期间禁止其招生。 《通报》还明文责令学校召回所有在各实习单位演出实习的学生,退还学生所有违规的收费款项;责令学校进行深刻反省并全面认真整改,写出反省材料及整改材料上报市教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28日表示,教育部已经责成学校所在地区将有关情况反映上来,“我们将对此处理”。 | |||||||||